
( 唉, 媽咪的烏龍, 春鳥也無奈呀~~, 2009 )
本來呢,是不想將豬頭媽咪的豬頭丟臉事公諸於世的…
但,寫出來或許可以讓常在馬路跑的各方英雄有所警惕;
鄉親們,請您們看完我悲慘的遭遇,別笑太大聲蛤~~
五月份收到一封 city 寄來的信,拆開一看*&※§# …『 Χ!』要死了喲!居然是張罰單也!!
這下子可好,老娘準被某人盯得滿頭包,難以見天日喔,唉,真是ΧΧΧ呀!!!
罰單上寫得很清楚:哪一天、哪一時、車牌哪一號、犯人開車經過哪一點,
被路旁的自動狗仔機器拍下它認定的犯罪事蹟。
老娘心有不甘之餘,還是靜下來回想了一番,那天究竟是怎麼開車的?又是怎麼花生代誌的呢??
老實說,抓破腦勺,媽咪我真得不覺得自己有做啥壞事呀?!
就是下午1:30帶著老虎去上騎馬課,然後約3:30 離開馬場;
回程飄著細雨,經過某校區,有個白痴還回頭跟老虎講:『妹丫,有閃電耶!』
老虎還回我:『有嗎?怎麼沒聽到 thunder?阿馬麻妳不是想尿尿嗎?我們快到家了… …』
嘿嘿,就說自己豬頭咩~~ 某人沒血沒淚地罵:瞎咪閃電?? 那就是被照相了!!!
偶… 忽然覺得很爆笑,原來不是閃電哦?那難怪偶們妹妹等不到雷聲響咩 @@~~
狀單上還寫著:本犯人在3:57之際經過此區被照相,依解讀後,時速大約27mph;
在規定的校區上下課間是20mph,意即媽咪速度超過了7mph,但在學校超速還需得加重處罰,
『Χ!』$124!!!(老娘翻桌!Χ!!)
服罪嗎? 吼!哇哩咧,當然不服啊!
不服,那就要申冤上訴囉~~
親密愛人鐵公雞罵歸罵,笨老婆出婁子還是無法坐視不管滴。
他以書面方式幫媽咪寫了張文情並茂的陳情表,盼法官大人能明察秋毫法裡開恩哪!
基本上,便是陳述著:20 mph 是指孩童上下課時所定,而本人經過時早就過了下課時後約一小時半了,
學校旁的告示燈也沒亮著,常理來講,速限應回復至正常25 mph;
of course,偶還是認錯,因為照像說偶是27 mph,小女子願意為這超速的2 mile 負責,下不為例啦!
咻~~ 天可憐見啊!! 偶花四,偶沒有開粉快啦…
更悲慘、極不人道的是:某人把原本要給他老婆$200母親節禮金,就醬子給凍結了…
嗚嗚嗚, 200-124=76,老娘就剩那區區76元可用…
唉,本馬路小英雄是敢怒不敢言呀,誰叫偶有把柄落在人手上~~
所幸,老天還是疼憨人的;上禮拜法官來信通知 city 沒有足夠的證據顯示媽咪超速,
因而取消罰單,免付任何$$!
謝天謝地喔!!!
以上就是媽咪的豬頭丟臉事啦~~
奉勸各位鄉親呀,要以偶為誡;行車至校園區,千萬要謹守速限!
也千萬別學偶耍白痴,要隨時有警覺性;別錯把馮京當馬涼,被狗仔偷拍還當閃電喲 @╴@

( 老虎騎馬, 2009 )

( 皮皮無可憂, 2009 )